房地產新聞 » 104/05/02售屋所得亂報 連補帶罰千萬元

市場傳出,國稅局近來大舉稽查售屋未依實價申報案件,有民眾連補帶罰,須補繳交數百萬,甚至逾億元巨款,加上今年政府調高售屋所得認定標準,民眾紛紛致電關切,該誠實申報售屋所得,還是依財政部所得標準認定報稅;國稅局電話接不完。房仲以「帝寶」為例說,實價申報額雖高達認定標準的2倍以上,但近5年交易案,國稅局多能掌握實價,民眾還是誠實報稅為佳。

 

永慶房產集團研發中心經理黃舒衛以「帝寶」為例說,「帝寶」房屋評定現值約1000萬,乘上北市大安區售屋所得認定標準48%,推估獲利480萬,併入最高綜所稅率40%,稅額約192萬。

 

但實價申報售屋所得,以現在每戶「帝寶」價格約3億元,及假設3年前用2.5億元買入,出售獲利5000萬元,依房地比為8比2計,等於有1000萬元是房屋獲利,加計豪宅加成15%,併入綜所稅率計算後,須繳460萬元,繳交金額相差268萬元。

 

稅額雖差很大,但國稅局粗估近1年被查到補稅案件,數以千計,甚至有案件因逾期不補繳,連補帶罰,要繳交1.5倍的稅款與罰金。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透露,查獲多件逃稅案,其中不乏罰鍰上千萬元。

 

即便如此,還是有許多投資客選擇採認定標準繳稅,被查到再說,陳姓投資客說,身邊的投資客,幾乎都採售屋所得認定標準繳稅,即使今年除北市外,其他五都認定標準全上調,新北板橋等地由原33%上調至36%,但仍較實價申報省很大。

 

另房屋稅昨同步開徵,房仲表示,由於台北市政府幾年前已先對豪宅加徵房屋稅,加上調升房屋標準構造單價,今年民眾收到房屋稅單須有心裡準備,數字恐會令人嚇一跳。

 

(轉自yahoo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