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 第七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七屆第十一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一、時    間:102年10月4日(星期五) 下午4點30分

二、地    點:新竹縣 江屋日本料理餐廳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19號   電話:03-5500969 )

三、主    席:黃俊欽 理事長                  紀錄: 許紋槙 秘書 

四、出席人員: 全體理監事

五、出    席 :

      理事應出席:27人    實際出席:14人

      黃俊欽、丁大海、陳俊明、吳坤仁、林茂禎、楊瑞興、陳宣良、陳騰玉、簡文興、林貴洲、

      蔡進發、李毓偉、張有希、陳蒞生。

      請假理事:

      沈祐青、吳政芳、陳茂盛、張國樑、陳金龍、張嘉綸、蘇祥裕、林弘偉、陳永欽、何兆烈、

      邱益主、蔣政良、馮石山。

      監事應出席:9人     實際出席:5人

      余武錫、莊詠棋、蘇銘聰、林佳瑢、黃明惠。

      請假監事:

      何錦郎、蔡順和、張文龍、鍾換仁。

      列席人員:

     後補理事:謝豐桃、黃秋結、謝孝震。後補監事:連勝雄。本會法律諮詢顧問 王瀚興。

     新竹市公會理事長許清淵、新竹縣公會理事長 邱振瑋、彰化縣公會理事長 夏念祧、

     宜蘭縣公會理事長邱錫奎 新竹縣公會第8屆理事長范正男、新竹公會後補理事呂理焜

 

六、主席致詞:略                            

七、貴賓致詞:略

八、討論題案:

 

第一案

     案由:本會102年度4至6月份財務報表,提請審查案。

     說明:本會102年度4至6月份經費收支情形。(請參閱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 請不動產全國聯合會確認第七屆理事長由省聯合會推舉人選擔任,並請各縣市公會與會員代表共同鼎力支持。

說明:

 1.依98年3月3日全聯會各會員公會理事長會議決議案,為使本全聯會和諧團結,不再因競選而分裂,

    一致共識, 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所屬公會接任順序1台北市公會 2台灣省公會3新北市公會

   4高雄市公會,爾後新升格者,依加入全聯會先後依序輪替。(請參閱附件二)

 2.全聯會第六屆理事長已依共同簽屬之協議圓滿完成改選,並順利由台北市公會推舉人選擔任。

   全聯會將在103年改選,依誠信原則按協議內容,應由省聯合會推舉人選擔任,是和諧的共識。

3.似有其他公會擬不依協議之舉,為了『誠信原則』與『本會權利』,經8月23日副理事長、

    常務理監事暨各縣市公會理事長會議中全數舉手通過兩項決議:

   1由省聯合會推派全聯會第七屆理事長候選人選,全體會員公會及代表應全力支持省聯合會所推舉之人選。

   2省聯合會爾後不再討論精、廢省等議題,應更加團結合作,共創業界權益。

決議:省聯合會按98年3月3日全聯會各會員公會理事長會議之決議事項遵 守辦理,

            就省聯合會所屬15縣市公會於102年12月20日前,由各縣市公會函文推薦適當人選,

            依各縣市公會推薦人選後本會於下次理監事會議中提出並決議人選代表省聯合會參選全聯會

            第七屆理事長。

           

          

        

 第三案

     提案人: 陳宣良理事

     案由:建請督促本會理、監事同仁善盡出席義務,以符法紀由。

     說明 :

一、理、監事職務乃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當選所產生;負有為會員喉舌之責,依章程規定更有出席之義務。

二、理事會、監事會之召開,均需有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過半數之同意始得議決之﹔且,理、監事無故不出席理、監會議連續滿二個會次者視同辭職,由後補理、監事依次遞補。本會章程第36條、第37條及第38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若未善盡出席義務,除有違會員之託付而有虧職守,尚且礙及開會需過半數之法定名額,造成議事進行之延宕。

四、本會理、監事會開會通知,每次均附有歷次出席概況表,其提醒各理、監事善盡出席義務之寓意甚明﹔惜均未依章程所定嚴予執行,連帶影響後補理、監事亦遞補無望,士氣因而受挫。

辦法 : 建請本會理事長於會中廣為宣導並以本決議行文各公會,督促所屬會員代表善盡理監事出席義務,再未改善將依章程嚴予執行,以提昇本會理、監事會之形象及議事效能。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 陳宣良理事

案由 : 建請更新本公會網站所刊載公會章程之條文內容,以符實紀由。

說明 :

一、本公會章程修正案業經本會第七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復經送交本會第七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通過在案,先此敘明。

二、前揭章程修改案分別修訂第9條、第21條、第22條及第24條﹔並將原設理事27人縮減為21人,監事9人縮減為7人,常務理事9人縮減為7人,常務監事3人縮減為1人﹔後補理事9人縮減為7人,後補監事3人縮減為2人。

三、惟本公會網站所刊載章程內容仍屬修改前之版本,恐造成混淆引用。

辦法 : 更新存檔,列入移交。
決議 : 照案通過。

 

九、臨時動議

提案人: 楊瑞興常務理事   (附議人:全體理監事)

案由 : 建請省聯合會對於第七屆出席全勤理監事,給予表揚,提請討論案。

說明:為提升本會理監事會出席率及表揚全勤理監事,應於第七屆卸任時

           頒發紀念品以表示感謝全勤參與出席的理監事之辛勞。

決議:將於第七、八屆理事長交接典禮時表揚。

 

 

十、自由發言

十一、散  會

 

※感謝新竹縣公會 邱振偉理事長暨全體理監事同業先進,熱烈盛情款待。

※感謝新竹縣政府 邱縣長鏡淳 先生蒞臨。

※感謝新竹縣議會 林副議長為洲 先生蒞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