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函
地 址: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60號
電 話:(05) 633-7500 傳真(05) 632-5850
聯絡人:許紋槇
受文者: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
速 別:普通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0)字第35號
附 件:會議資料及影本
主 旨:復 貴會有關不動產交易服務報酬收取情形,就下列說明事項陳述,
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公壹字第1001261116號書函回覆。
二、本會從無涉及協議共同決定服務報酬收費,或透過交換競爭敏感資訊
或其他促成聯合之方式,限制服務報酬之競爭行為。
三、按內政部服務報酬規範上限,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百分之六,據了解所
轄之會員公會,乃依市場自由之機制,向交易相對人收取不特定之服
務報酬,均依前述規範以下收取服務報酬。
四、檢附本會自99年1月1日至100年9月15日前,會議紀錄影本乙份。
正本: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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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6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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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時 間】:99年01月15日(星期四)下午3時正
貳、【地 點】:香江時尚美時館(中壢市環西路二段295號03-4945288)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紀錄:賴秘書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十三人。
出席:林金雄、黃雲鑑、林輝龍、吳俐潔、黃俊欽、余福洲、鄧振權、游明同、蘇祥裕、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林佳瑢
監事應出席九人,實際出席七人。
出席:蘇雯英、張東海、陳富強、莊仁炎、莊壹郎、張有希、蔣政良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8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8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情形。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8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書,提請審議案。
說明:如附件4。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9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提請審議案。
說明:如附件5。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由:本會99年度工作計劃,提請審議案。
說明:如附件6-7。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吳俐潔 常務理事
案由:有關內政部地政司前次召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修正草案,懇請省聯會集團體之建言,經討論擬定相關細節,呈內政部地政司修法。更祈尋政治人士為全省廣大不動產合法業者協助發聲!
說明:ㄧ、關於99年01月參與內政部地政司召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
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乙事,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討論。
二、針對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對於不動產合法業者規範修法後更
為嚴格,名為提升經紀業者形象實則對非法業者猖獗有包庇
之嫌,本人實感失望。
三、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同時是否應先行修正違法裁罰辦
法,讓非法業者不再繼續猖獗,才能同時達到提升經紀業者
之形象,健全交易市場之目的。
辦法:ㄧ、合法業者均應依繳交保證金、稅金、開立發票、經紀人、營
業員證照等程序成立,並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
範,相關辦法不應再嚴格規範合法保護非法。
二、市場中稱為”中人、牽猴”非法眾多,尤其以中部以南最為
普遍,不論為中人、牽猴或非法業者,均應依有名片、各式
廣告及店面招牌就應認定非法之實即開罰,不應經過繁瑣之
佐證程序讓非法業者循漏洞生存。應讓各縣市地政處主管機
關開罰程序簡便即強制對非法開罰,用最快速之方法導正市
場交易機制,非法無生存之空間,才能讓業者均在公平合法
交易市場競爭,避免房地產消費糾紛,才能讓不動產經紀業
者服眾,並達提升經紀業者形象、健全交易市場之目的。
三、懇請省聯會集團體之建言,經討論擬定相關細節,呈內政部
地政司修法。更祈尋政治人士為全省廣大不動產合法業者協
助發聲!
決議:一、建請全聯會請個縣市公會推派友好之立法委員加入全聯會顧問團隊,協助本業修法及諮詢。
二、建請全聯會召開取締非法業者研討會。
玖、【臨時動議】:
拾、【自由發言】:
拾壹、【畢會】:下午4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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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6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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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時 間】:99年05月04日(星期二)下午4時正
貳、【地 點】:大和屋日本料理文心店(台中市文心路四段285號04-22465468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紀錄:賴秘書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十八人。
出席:林金雄、黃雲鑑、林茂禎、林輝龍、吳坤仁、黃俊欽、蔡順和、鄧振權、游明同、蘇祥裕、林弘偉、何兆烈、蔡進發、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陳蒞生、林佳瑢
監事應出席九人,實際出席五人。
出席:蘇雯英、張東海、陳富強、謝如光、張有希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9年01至03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9年01至03月份經費收支情形。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理事遞補,提請討議案。
說明:宜蘭縣公會更換會員代表,原代表黃柏慎換為李恬熙,依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喪失會員代表及理監事資格,由候補理事葉靖琦遞補理事一職。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本會99年度國外自強活動,提請討論案。
說明:依年度計畫辦理國外自強活動。
決議:原預算提撥新台幣30萬元整,做為自強活動補助款,增加補助款部份由祕書處統籌細算後於7月份理監事會議提出報告,自強活動地點授權祕書處統一處理。
玖、【臨時動議】:
拾、【自由發言】:
拾壹、【畢會】:下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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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6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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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時 間】:99年07月22日(星期四)下午4時正
貳、【地 點】:潮港城國際美食館(台中市文心南路279號
04-24721000)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紀錄:賴秘書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二十人。
出席:林金雄、黃雲鑑、林茂禎、林輝龍、吳坤仁、黃俊欽、蔡順和、余福洲、鄧振權、游明同、蘇祥裕、林弘偉、何兆烈、蔡進發、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林佳瑢、邱順榮、葉靖琦
監事應出席九人,實際出席三人。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9年04至06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9年04至06月份經費收支情形。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本會99年度國外自強活動,提請討論案。
說明:依年度計畫辦理國外自強活動。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拾、【自由發言】:
拾壹、【畢會】:下午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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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6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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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時 間】:99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貳、【地 點】:桃山餐廳(台南市健康路二段460號 06-2614163)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二十二人。
出席:林金雄、陳又新、黃雲鑑、林茂禎、林輝龍、吳坤仁、黃俊欽、蔡順和、鄧振權、游明同、蘇祥裕、林弘偉、何兆烈、蔡進發、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陳蒞生、林佳瑢、陳茂盛、邱順榮、葉靖琦
監事應出席九人,實際出席六人。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9年07至10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9年07至10月份經費收支情形。
決議: 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時間、地點,提請討論案。
說明:100年3月底於台中召開。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拾、【自由發言】:
拾壹、【畢會】:下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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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6屆第1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
壹、【時 間】:100年02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貳、【地 點】:雅園新潮餐廳(台中市大墩南路238號 04-24753568)
參、【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肆、【主 席】:林金雄理事長
理事應出席二十七人,實際出席十五人。
出席:林金雄、黃雲鑑、林茂禎、林輝龍、黃俊欽、游明同、何兆烈、何錦郎、沈祐青、張文龍、陳蒞生、林佳瑢、陳茂盛、葉靖琦
監事應出席九人,實際出席五人。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貴賓致詞】:略
柒、【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監事會
案由:本會99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報表,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99年10至12月份經費收支情形,見附表3。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本會99年度決算及100年度預算,提請討論案。
說明:見附表4-5。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本會100年度工作計畫,提請討論案。
說明:見附表6。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林金雄理事長
案由:檢附100年會員名冊,提請審議案。
說明:見附表7-19。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提案單位: 張文龍理事
案由:第七屆理監事席次,提請討論案。
說明:第七屆理監事席次分配,每縣市分配2名。
決議:照案通過。
拾、【自由發言】:
拾壹、【畢會】:下午4:20
台灣省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第七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一、時 間:100年6月15日(星期三) 下午3時30分
二、地 點:斗六櫻花日本料理餐廳(雲林縣斗六市安順街6號)
三、主 席:黃俊欽 理事長 主持紀錄:許紋槙 秘書
四、出席人員:本會全體理監事
五、出席:理事應出席27人 實際出席19人。
黃俊欽、丁大海、沈祐青、陳俊明、陳茂盛、吳政芳、楊瑞興、陳宣良
張嘉綸、陳騰玉、蘇祥裕、陳永欽、何兆烈、簡文興、林貴洲、蔡進發
張有希、陳蒞生、邱益主。
請假:吳坤仁、林茂禎、張國樑、林弘偉、蔣政良、陳金龍、李毓偉、馮石山
監事應出席9人 實際出席9人。
余武錫、何錦郎、鄧振權、蔡順和、莊詠棋、蘇銘聰、張文龍、鍾換仁
林佳瑢。
列席:台灣省商業會理事長 張榮味、全聯會理事長 楊耀龍、副理事長李同榮
常務監事召集人簡慶林、秘書長翁江源、本會榮譽理事長林金雄、創會
理事長林南生派執行長楊隆郡、後補理事:謝豐桃、謝宗諺、黃秋結、
張銘和、謝文燐、羅澤遠、謝孝震。
六、主席致詞:略
七、貴賓致詞:略
八、討論題案:
第一案
案由:本會100年度1至3月份財務報表,提請審查案。
說明:本會100年度1至3月份經費收支情形,請參閱附件1。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調整100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提請審議案。
說明:(1).本會100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有修正調整之必要,其調整情形
請參閱附件2。
(2).擬通過後送大會追認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會榮譽理事長、名譽理事長聘任案,提請審議。
說明:(1)擬聘任本會第六屆理事長林金雄先生為本會第七屆榮譽理事長。
(2)擬聘任桃園縣榮譽理事長黃雲鑑先生為本會第七屆名譽理事長。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會會務人員及電腦資訊顧問、法律諮詢顧問聘任案,提請審議。
說明:(1)擬聘任許紋槙小姐為本會會務秘書,另聘會務助理一名。
(2)擬聘任李國興先生為本會第七屆電腦資訊顧問;王瀚興先生為法
律諮詢顧問。(簡歷請參閱附件3)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本會副理事長聘任案,提請審議。
說明:擬聘任常務理事丁大海、陳俊明、吳坤仁、沈祐青等四位,為本會
副理事長,以協助本會會務運作及發展。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台灣省商業會代表推派案,提請審議。
說明:台灣省商業會推派代表名單為林金雄、黃俊欽、丁大海、陳俊明
吳坤仁、沈祐青、余武錫等七名。
決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頒發當選證書
十、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