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訂於100年8月16、19日及22日舉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程序及其辦法教育講習」,敬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0年8月1日營署更字第1002912382號函轉知。
二、 為宣導旨揭補助辦法執行理念,並進一步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承辦人員及民間團體專業智能,爰舉辦此教育講習。
三、 本教育講習共分北區、中區及南區三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北區:100年8月16日(星期二)內政部營建署5樓大禮堂。
(二) 中區:100年8月19日(星期五)臺中市政府4樓大型簡報會議室。
(三) 南區:100年8月22日(星期一)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B1大禮堂。
四、 本次教育講習請於100年8月12日(星期五)中午前報名,上課講義請於開課前3天至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網站下載。
五、 檢附教育講習程序報名表,敬請踴躍報名參加,本案連絡人:
陳碧卿,聯絡電話:(02)87712541;楊璦華,聯絡電話:(02)87712903;張妤婕,聯絡電話:(02)87712541。傳真:(02)8771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