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敬請 貴會推派2名參與全聯會委員會運作,請函文或傳真致省聯合會,
以利彙整後呈全聯會統籌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國聯合會第一次副理事長暨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全國聯合會共設9個委員會:
1. 【法規委員會】培植專業人才維護產業權益;結合產官學專業人才協助.強化委員會組織
配合公關電子報發佈「即時政令宣導」,激發危機意識並凝聚因應共識。
2. 【公關委員會】記者會舉行、電子報製作發送(即時政令宣導)、黨政與主管機關及不動產以及不動產相關產業之關係維護。
3. 【國際委員會】訂定 2011為台灣不動產業與國際接軌.引進CRB課程.參加國際性年會
4. 【資訊委員會】建立各公會Email系統與E化溝通快速走廊、建構視訊中心與線上教學硬體、推動E化下鄉服務。
5. 【教育委員會】定期巡迴演講、CRB教材建立推動.建立線上學習中心.成立實務訓練營
6. 【兩岸委員會】組團參加北京中國年會、籌辦2013亞太高峰會。
7. 【聯誼委員會】單車環島活動、北北高省高爾夫聯誼賽、各類自強活動。
8. 【社會發展委員會】每年度設計不同計畫主題,2011「綠能減碳、舒活健康」,配合單車環島活動造勢。
9. 【榮譽理事長聯誼會】建立智庫、撰寫會務推動白皮書、定期舉辦聯誼聚會。
三、為求全國聯合會會務健全發展,敬請 貴會各推派2名委員參與全聯會各委員會,發揮所長協助推動會務之運作,讓全聯會更加蓬勃發展,服務全體業界。
四、檢附參與各委員會委員推派表乙份,敬請於100年8月4日前傳覆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