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公會
速 別: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省不動產(103)字第010號
附 件:全聯會第七屆會員代表推派表
主旨:請 貴會推派五位全聯會會員代表予本會彙整,並代為收取全聯會103年度會員代表會費,以利後續會籍審查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 按全國聯合會房仲全聯榮字第103064號函辦理。
二、 全聯會會員代表會年費每人伍仟元,請各公會統一收齊並直接繳納全聯會。
三、 請貴會於103年4月7日前,推派5位全聯會會員代表名單函送或傳真本會,以利本會彙整後,統一提報全國聯合會辦理103年度會籍審查相關事宜。
四、 提報全聯會之會員代表,須具備省聯合會會員代表資格。
五、 匯款方式:
A 滙 款:請以公會名稱匯款,勿以個人名義匯款!
銀 行:台灣銀行 (城中分行) 帳號:045001126588
戶 名: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B 即期支票:
抬 頭: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郵 寄:100台北市北平東路20號7樓
正本:本會會員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