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
修訂「不動產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申請書」、「不動產經紀業退還營業保證金申請暨理由書」
一、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第六屆第九次基金委員暨監察人會議及內政部108年10月3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80058616函辦理。
二、本會為減少業者填寫困擾,並降低因填單缺漏所生文件往返之繁,故微調填寫說明及申請表單格式。
三、爰此請各業者注意,於108年11月1日後申請繳存、退還保證金,皆應填寫本會網站(網站網址:http://www.reatgf.org.tw/chhtml/index.asp?cid=22)公告之「不動產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申請書」、「不動產經紀業退還營業保證金申請暨理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