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花蓮地震新聞稿

新聞稿

        2月6日花蓮發生大地震,重創花蓮,災情相當嚴重,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羅吉秀,於災後第一時間呼籲所有的會員公司,希望會員公司可以全力協助處理受災戶們的居住問題。並於二月八日上午帶領理監事團隊,前往花蓮縣政府與地政處部門共同研議如何妥善處理受災戶的居住問題。二月九日下午內政部地政司及營建署更親自到花蓮,和花蓮縣政府的地政處、建設處、社會處及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更進一步的針對一些細節召開會議,力求對受災戶提供最大的協助。

       經初步商討,未來有可能由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於適當的時間及場所,派發問卷調查表調查有否租屋需求,或由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公會配合花蓮縣政府召開說明會。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表示,已取得超過9成的會員公司認同及配合,並將對【雲門翠堤、白金雙星、吾居吾宿】,三棟的住戶從寬認定受災戶的資格,協助災民儘速尋得安置住家,完全不收取受災戶的租賃服務費,協助期間至少到六月底,詳細方案目前正在規劃中。

       羅理事長表示,這次花蓮遭受到地震如此的重創,包括內政部地政司、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林正雄理事長、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及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都相當重視與關心花蓮災區受災戶的居住問題,除了善盡產業該有的社會責任,並發揮人溺己溺的精神。在配合協助的會員公司中,有九成五的會員公司將不收取出租方的租賃服務費,只為了加快媒合速度,讓受災戶可以儘早安定下來。

       在個資部份也會受到應有的保護,在受災戶填寫問卷調查表的同時,可以選擇是否可以將聯絡方式透過地政處提供給公會,在問卷調查表後方也有提供查詢到配合之會員公司的資訊,這樣才可以作到雙向的處理管道。配合的會員公司除了作到資訊的傳遞,若租賃雙方有需要也可以提供締約的場地或締約過程中的協助,希望可以讓受災戶盡早安定下來。

       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熱心提供此項支援給受災戶,相關資訊及配合之會員公司聯絡方式,公佈於: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http://www.taiwanhouse.org.tw/

       及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ishome.com.tw/23/a/table_blogs/index/3279

       的官網,供有租賃需求方面的受災戶,可以查詢。

檔案下載(0206更租賃不收服務費或收出租方名單(1070424).pdf)

 

1244980_b6460a861b28f97371bad8126f1b1955

 

羅理事長向內政部花次長、陳科長及地政處鄭科長報告協助受災戶租賃情形及進度

 

1244982_3d422bc45ae56bb748b3434aa4019963

 

會員協助受災戶租屋需求問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