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推薦文件截止日:100年07月31日
二、本會將於第八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決議推薦名單,代表接受表揚。
三、推薦之從業人員須檢附下列資料:
1.公會推薦書。
2.簡歷。
3.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登錄證明書影本。
4.個人奮鬥歷程之自述(1000至2000字)。
5.在職證明。
6.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7.無警察刑事紀錄之證明(俗稱良民證)正本,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
8.近年內之考績表。
9.傑出事蹟證明(請檢附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