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非法民宿 旅館公會要求縣府撥獎金
記者游本謀/宜蘭報導
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6日於「與縣長有約」工商座談會提案,請縣府提撥檢舉非法民宿、日租型套房獎金給檢舉者,以減少縣府稽查人力之不足,並將檢舉處分開罰之罰金提撥10%作為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輔導獎勵之用。針對這項建議案,縣府將研議參考。
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孫顏美6日下午於「與縣長有約」工商座談會提案指出,宜蘭觀光立縣,近幾年來非法民宿與日租型套房如雨後春筍般暴增,更有以合法掩護非法擴大營業,由於未接受縣府管理,遊客安全、衛生品質堪虞,日前亦有日租遊客喪命事件發生,嚴重影響宜蘭縣觀光甚鉅,連帶合法業者亦遭受牽連,加上惡性競爭,更讓合法業者經營困難,業績消退,公庫稅收亦受影響,讓合法業者很難平衡。
孫顏美並且指出,縣府人力有限,很難稽查大量非法業者,要求縣府儘速編列檢舉獎金,由縣府僱員或由該公會僱員專司檢舉,把非法業者資料交由縣府查辦,並將查辦後開罰獎金提撥10%作為公會教育輔導業者獎金之用,亦可整頓旅宿業者,又可增加公庫收入,還給合法業者一個公平的經營市場。
工商旅遊處表示,針對日租套房小組查緝,縣府自今年4月起,增派1名人力,協助查緝縣內違法旅館、民宿,未來每月聯合稽查小組〔成員有建設、衛生、消防、警察、社會等單位〕將針對日租型違法旅館專案辦理。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故日租型旅館皆屬無照旅館論處。
工商旅遊處進一步表示,縣府建設處已於今年2月函請各鄉鎮市公所協助通知各地區之管理委員會提供該大樓是否有日租套房之不法情事,若接獲檢舉將相關資料彙整,列為每月聯合稽查小組優先稽查對象。又縣府於今年4月也函文要求各入口網站業者,凡刊登違法民宿、日租型旅館之內容於4月25日前下架相關資訊,後續將依消保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
原文網址: 檢舉非法民宿 旅館公會要求縣府撥獎金 | 台灣好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huasons.nownews.com/2013/05/07/11689-2935265.htm#ixzz2jYd4RdRk
宜縣工商界在「與縣長有約」座談會中紛紛發表建言。〔圖/記者陳木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