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紅單轉手,易成為逃稅漏洞。北區國稅局為了亡羊補牢,昨(21)日宣布,將往前追溯5年內的預售屋交易案,亦即民國98年至102年間的案件,列為重點查核對象,若是有逃漏稅情事,將連補帶罰。
國內房價易漲難跌,引發立委關注,尤其是建商在預售屋銷售階段,利用紅單規避法規,甚至營造熱銷假象,成為推高房價的元兇之一,而預售屋又不在奢侈稅課徵標的之內,立委數次在立院要求財部加強查核預售屋買賣是否逃漏稅,財政部「順乎民意」,加強對預售屋的查稅力道。
由於預售屋只須預繳小額訂金,讓不少投資客趨之若鶩,以買賣預售屋紅單轉手賺取高額利潤,預售屋市場紅不讓,北區國稅局自去年11月開始選案查核,在2個月內,已查獲2件逃漏稅案件,並開出稅單。
官員指出,新莊近年來成為北區房地產交易熱絡地區,接獲民眾通報資料,經專員追查後,發現100年間知名建商在當地推出預售屋,並委託代銷公司銷售,有民眾以70萬元取得承購1戶的紅單,又在同一年以340萬元高價,將紅單轉讓賣出,賺得270萬元差價,均未申報所得稅。
無獨有偶,桃園分局也從新聞報導得知,去年轄區內的新建案,推出2天內就銷售一空,因此要求代銷公司提供紅單交易名單,並發出輔導函請所得人提供相關資料,查獲有民眾去年出售紅單,轉手賺取20萬元價差,同樣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官員強調,個人購買預售屋,在尚未取得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之前出售,屬於權利的移轉,按所得稅法規定,必須以交易時的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後,以餘額作為財產交易所得,並合併計個人各項所得後,申報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以上述2件逃漏稅案件為例,因是國稅局查核而來的案件,納稅人除了補稅之外,還必須處以所漏稅額0.5倍的罰鍰,呼籲有買賣預售屋或紅單的民眾,應誠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以免因小失大。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