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擔保品的交易次數多寡,已入列行庫房貸授信的警示指標。部分大型行庫為防範房市泡沫化,將轉手頻率高的房屋擔保品劃入警戒區,若新申貸房貸案,其房屋擔保品一年內轉手兩次以上,相關貸款成數將調降一至兩成。
換言之,房貸戶如果想爭取較高成數的房貸,在選屋時也必須開始留心該房屋在一定期間內被轉賣的次數,否則房貸縮水的可能性極高。行庫高層表示,通常房子每轉賣一次,售價就會跟著墊高,轉賣次數愈多者,相較於同一地區其他擔保品,價格通常會較高。
財政部將「奢侈稅」範圍擴大到從嚴要求「自住事實」的認定,財政部官員指出,過去兩年,已發現很多利用設置戶籍、不斷藉由換屋名義來炒房,最誇張還曾發現一年竟然換屋七次,等於不到兩個月就換屋一次,明顯藉由換屋名目來掩蓋炒房事實,但奢侈稅卻未課到。
財政部指出,因此這次修法才將之納入奢侈稅適用範圍,財政部屆時也將提出舉證,要求這類投資客補稅。
至於行庫作房貸,是否將根據「自住事實」給予核貸差異以與新奢侈稅政策搭配,行庫主管表示,無法在核貸時確定掌握申貸者真正自住與否,但可從另一面反向操作,即了解該擔保品之前被轉手的次數,藉此來影響有自住需求的購屋者少買疑似被拿來炒作的房屋。
行庫主管說明,銀行難以掌握杜絕所謂「以換屋掩蓋炒作」現象,主要是借款戶一旦還完前手銀行的貸款,相關交易紀錄就被取消,因此無法透過與前手銀行資料的勾稽,在放款端配合,但可以透過聯徵中心資料,監控房貸擔保品本身在短期間內被轉手的次數。
大型行庫主管指出,已提醒轄下分行,在承作新房貸案時,「必須留意該房屋先前被轉手的次數」,倘若發現在一年內已被轉手兩次以上,那麼該案的放款成數,將較一般的貸款成數調降一至兩成。
行庫主管進而表示,一般而言,短期內遭頻繁轉手的自用住宅,買房者的成交價,恐怕明顯較週邊一般行情偏高,因此已提醒分行必須開始注意該房貸案,房屋擔保品先前被轉手的次數,以此作為估價的參考,倘若一年內就轉手兩次,那麼估價就將從嚴。
影響所及,行庫主管認為,例如在大台北精華區,原本可以作到七成五至八成的成數,但由於估價將採取更嚴格的標準認定,因此比起申貸戶按照成交價所爭取的放款成數,恐怕將降至六成至六成五的水準。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