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未納入奢侈稅開徵範圍,屢受外界抨擊;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指出,國稅局已積極查核預售屋買賣的逃漏稅情形,最多可往回追溯七年,政府的責任是健全房市,若未來投機客資金流往炒作預售屋,政府不排除採取必要措施。
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院初審過關,但未納入預售屋,李述德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不同的病要用不同的藥來醫,預售屋是權利移轉的買賣行為,與成屋的買賣不同,且已透過相關所得稅法開徵,國稅局也自民國九十八年往回查,已追出三年共一百多件的逃漏稅案,共徵得三億多元的稅收,因此,開徵奢侈稅並無納入預售屋的必要。
(轉自yahoo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