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內政部的租金補貼,將從每個月三千六百元,提高到「平均四千六百元」,可以依照各地的城鄉差距,自行增減,最慢後年實施。內政部評估,一年將此因此增加九億元支出。
內政部針對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一般性的整合型補貼,家庭年收入排在各地方百分之五十分位點之後的家庭,每月固定補貼三千六百元;年齡在二十到四十歲的可以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年收入的條件比較寬鬆,在各地方百分之八十分位點之後的都可以申請,同樣是每月三千六。立法院財委會的臨時提案送出大紅包,租金補貼從每個月三千六百元,提高到「平均四千六百元」,內政部可以考量城鄉差距增減,平均下來,控制在每戶每月補貼四千六百元。
立法院邀請相關部會專案報告「社會住宅方案」,內政部的政策是「出租為主,興建為輔」,既然是出租為主,財委會於是提案提高租金補貼。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民國一百年的預算已經通過,最快是編在一百零一年的年預算,等於後年才能實施。營建署長葉世文估計,一年將增加九億元經費,目前的租金補貼一年要二十幾億元,整合型住宅租金補貼兩萬四千多戶,青年安心方案一萬五千多戶,合計將近四萬戶。
(轉自yahoo中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