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產署昨(30)日宣布,開放設定地上權可分戶移轉,惟業者必須負擔相關管理責任,並繳納履約保證金,最快10月推出的地上權案即能適用。業者表示,此舉有助承購者向銀行抵押貸款,貸款成數至少可至七成。
國產署強調,設定地上權分割移轉,無法溯及既往,僅限未來的新案才能適用,因此上周四(26日)公告的台北學苑開發案,並不適用。
財政部昨天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開放地上權案可分割移轉;為妥善管理,明訂得標業者必須承擔起無償管理的責任,同時也須預繳履約保證金,額度為簽約當期地租總額的五倍。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表示,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後,不僅有助於民眾向銀行抵押貸款,取得較高成數貸款額度以及較低的利率,同時也能促進地上權住宅的流通性,進而提高買氣;當需求市場擴大,相關權利金及租金也能挹注國庫。
據了解,開發商公會代表曾表示,開放地上權分戶移轉後,承購地上權住宅的民眾,可取得的貸款成數至少可提高至七成,比現制多了二至三成;利率方面,將能調降二個百分點,可望降至3%~4%。
邊子樹表示,設定地上權分戶移轉,住宅或商辦開發案均可適用,可由得標業者自行選擇;為減少契約管理問題,國產署參考其他政府採購案對保證金的設立標準,以簽約當期全部地上權年地租總額的五倍,向得標業者收取履約保證金。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