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婦人十一年前花4100萬元購屋,入住後卻收到違建拆除通知,她對建商提告,先獲賠5000萬元,最近法院再以詐欺罪,判建商五個月。
婦人批評,建設公司從上到下都是詐騙集團,而且有多次被罰紀錄,認為判刑太輕,不過,建商透過律師表示,婦人買屋前就知道陽台外推,因此一定上訴。
發生爭議的房屋地段優良,就位在捷運古亭站旁邊,標榜一樓雙庭院大戶,權狀40坪,可使用80坪,2002年蔡姓婦人花4100萬元買下,沒想到入住半年接到惡耗。
住家被舉報違建,婦人指控建商擅自外推圍牆,前陽台變為玄關,後陽台併入廚房浴室,上方還施作夾層當臥室,依法拆除後,廚房和臥室只剩下5.5坪,因此對建設公司的許姓董事長、總經理和銷售員通通提告。
民事求償部分,蔡姓婦人已獲賠5000多萬,刑事部份,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隱瞞違建售屋,以詐欺罪判許姓董事長五個月有期徒刑。建商不滿,反咬婦人早在付款前就得知屋內有違建,因此不構成詐欺,一定上訴到底。
(轉自yahoo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