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許久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即以房養老),行政院日前決定擬自七月起試辦,首波選擇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三地,對象是六十五歲以上擁有不動產且無繼承人的單身老人,初步開放名額一百名。
根據內政部社會司及金管會等單位研商的方案,首波試辦由公股行庫的土銀負責,目前規劃六十五歲最高可貸房屋淨值的五成、七十到七十四歲可貸五成五、七十五歲可貸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銀行為取回貸款,房屋將會拍賣,拍賣扣除貸款後餘額則納入專屬基金,做為未來推動以房養老的財源。
對此辦法,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批評,國外以房養老就是透過金融商品來推動,政府硬要安上公益之名,且由社會司主導,非金管會及財政部主導,恐怕就只是試辦,撐不了多久就停辦。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從目前的辦法來看,試辦效果恐將不佳,主要是貸款僅房屋淨值的五到六成,單身老人乾脆拿房產向銀行抵押借出更多金額,何須透過政府的以房養老制度;這辦法看來似乎未臻完善就倉促推出,且有政府占單身老人便宜的味道。
根據規劃報告內容,台灣早在民國八十二年就邁入人口老化社會,民國九十七年時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占比達十.四%,預計一○六年將達十四%,已達到國際高齡社會標準。
限65歲以上單身者經過四次以上會議,相關部會決議最快七月起試辦以房養老,並成立專屬基金;試辦對象選定六十五歲以上單身國民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且因擁有房產未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
給付方式採終身按月給付,給付年限依據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約定日的上限三十年,可變更或延長給付年限。試辦的經費將先由公益彩券支助,未來則由專屬基金支出。
因區域不同、房屋淨值也有高低,估價部分暫定由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貸款成數則依年齡不同,可貸到房屋淨值的五到六成不等。
據透露,當初金管會評估以房養老的辦理模式,主要可分為「售後租回」、「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及「公益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等。因「售後租回」模式,金融機構基於風險及市場規模不大等因素考量,辦理意願低,最後才以「公益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方案出線。
(轉自yahoo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