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宣布推動社會住宅,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住宅法」草案。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住宅法」針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居住品質、市場資訊公開和防制住宅歧視都有明確規範。行政院長吳敦義則指出,這項草案已經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希望能積極協調朝野黨團,盡快完成立法。(李人岳報導)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住宅法」針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居住品質、市場資訊公開和防制住宅歧視都有明確規範。不過他指出,草案中原本對「社會住宅」、「合宜住宅」和「現代住宅」都有定義,不過為了因應社會經濟環境可能迅速變化,因此院會最後決定不列舉各種住宅的名詞
葉世文表示,草案中對於有還款能力的族群主要提供貸款利息,鼓勵購買住宅並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不過為了避免加深缺乏還款能力對象的經濟困境,因此決定取消信用保證基金,改採租金補貼的方式,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益。
葉世文說,由於「歧視對待」難以定義,所以將相關條文刪除,不過還是在第六章中保障民眾應享有公平的居住權利。草案中對於合宜住宅和社會住宅的購賣和承租條件並沒有寫的太過詳細,而是針對購買條件的不同,在每個建案中各自設定限制條件。
(轉自yahoo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