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0/08/25徵地採市價 縣府︰徵收價比較高

馬英九總統宣示,土地徵收應改市價。宜蘭縣政府表示,民國八十九年,土地徵收條例就規定,要反映正常交易價格,必要時加成補償,也就是要按市價徵收,以宜蘭縣為例,目前公告現值是市價七十五%,再加四成徵收價是市價一百零五%,比市價還高。


縣府地政處表示,馬總統要求土地依市價徵收,只是宣示,並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土徵條例早就有相關規定,土地徵收價格是按照公告現值計算,以現階段來說,財政部要求公告現值必須是市價的七十五%,如果只以公告現值徵收,地主當然吃虧,因此必須加成補償地主。


今年徵收案共30件


縣府表示,若市價是一萬元,公告現值就是七千五百元,加四成徵收的價格是一萬零五百元,比市價還高;只不過,難免還有爭議的地方,公告現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是以去年市場交易均價作參考,而不是徵收當時的市價,如果市場行情波動飆漲,就會引起地主抗爭與不滿。


縣府地政處指出,這並不是沒有補救辦法,地主若認為公告現值偏低,離市價太遠,可在徵收公告期間異議,提出當時市場交易案例價格,送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經查證屬實,地評會會調高公告現值作為補救,不會讓地主權益受損,以九十七年竹科城南基地徵收案為例,公告現值就調高約六成。


縣府表示,宜蘭縣今年有三十件土地徵收案件,多是河川整治及生活圈道路用地,無重大工程計畫,金額約五億元,依作業程序,需地機關要在九月底前提出明年用地需求,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市價查估,作為明年度調整公告現值參考,各單位尚未提出明年用地需求,目前無法預估。


(轉自yahoo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