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修正過關,地方政府準備提高課稅稅率。台北市、新北市稅捐處表示,最快7月向議會提出房屋稅徵收率修正案,將對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採差別稅率,並宣示課稅稅率將從高訂定,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民眾要繳的稅負將變重。
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將全面上調,影響所及,個人擁有第4戶以上的一般住宅,將按較高稅率課徵房屋稅;而具備使用執照、但暫時無出租無營業的房屋,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為1.5至2.5%。
財政部日前公告自用住宅定義,雙北市已著手草擬自治條例,為增稅作好準備,等到7月議會新會期開議,將儘快提出修正案送市議會審議,財政部也「樂見其成」。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房屋稅的徵收率,初步規劃納入囤房稅概念,持有非自用住宅1戶者稅率為1.5%,2戶者課2%,3戶則課2.7%,超過4戶以上每戶課法定最高稅率3.6%,以發揮以價抑量的效果。
新北市稅捐處長黃育民說,新北市為提高不動產持有稅,過去幾年對地段率等稅基已有調整,房屋稅暫不跟進採累進稅率,初步規劃採固定稅率,但強調課稅稅率將高於法定最低稅率1.5%,以增裕地方稅收。
房屋稅條例日前三讀過關,依據財政部公告,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認定標準,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自住將以3戶為限;換言之,各縣市房屋稅將第4戶以上視為非自住房屋,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將適用新稅率。
另外,政府持續提高不動產持有稅,近來房市交易熱絡,五區國稅局針對轄內出售房屋案件,已加強選案查核,提醒出售房屋的民眾,必須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核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