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出自住房屋認定標準草案,本人及配偶名下以3戶為上限,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5)日表示,若採戶籍登記認定,稽徵實務上恐有困難,將改為以所有權人認定,並進行全國總歸戶,以嚇阻跨縣市囤房行為。
立委賴士葆質疑自住房屋以3戶為上限,標準太過寬鬆,張盛和昨在立院表示,標準可以逐步漸進,如果地方政府稅捐處實地查核沒問題,一年後要下修為2戶,也不是不可以。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