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怎麼課,財政部7日提出夫妻有1戶房產才算合理,引發熱烈討論,有學者質疑這將懲罰相隔兩地的夫妻檔,更有網友批評,婚前各有1戶房就不受限豈不是要離婚避稅,財長張盛和8日表示,凡事各有利弊,財政部會廣納意見,他更直言,稅率只有一點點沒必要離婚來規避。
民眾:「先生請問一下,我跟我太太如果有2間房子,是不是現在就要開始多繳稅?」民眾心急如焚因為未來夫妻限住1房,超過將被課囤屋稅,稅率從1.2%上修到最高3.6%,影響人數高達40萬戶,名下擁多筆房的財長也親自澄清。財政部長張盛和:「有1戶是我岳父過世我岳母在住,但是繼承的時候3姊妹跟岳母一起各1/4,祖宗牌位放的地方可能有5、6坪我有1/2,那個也算1戶,3平方公尺、有14平方公尺的,都是長年我太太那邊繼承下來,所以那不能算戶,算筆。」
非自用宅稅率翻倍,逼民離婚再結?婚後只能有1房,要是婚前各自成有殼族就不受限,假設夫妻在雙北各有一房,其中一間讓給妹妹住,舊制1.2%計算,每年房屋稅9千有找,新制上路有一房以上最高稅率3.6%計算,馬上多繳7千2,會不會引發離婚避稅潮,財長喊話安啦。財政部長張盛和:「那個稅是一點點,沒有必要付出這麼大代價來規避這個租稅。」
夫妻限1房,現實狀況卻千百變,假設夫妻分別在台北、高雄工作,各自買1房,符合居住事實恐怕還得被課稅。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真正重點是有沒有真正居住使用,如果人家夫妻倆真的住不一樣地方,真正有居住使用,政府憑什麼說他不能是自用住宅。」
房仲業者分析,只限夫妻1戶沒設總價或坪數限制,以去年第4季平均房價舉例,台北市每坪破59萬,高雄市只有16.48萬,房價落差,課稅恐怕天差地別。房仲業者張旭嵐:「台北市2、3千萬房子是很平常的,但是在南部可以買3、5棟,中南部他們是合理置產情況會有比較大影響。」囤屋稅初步方向引發熱烈討論,5月23日正式拍板,外界也將拭目以待.
(轉自yahoo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