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5/08防囤房 夫妻自用住宅擬限一戶

政府打房頻出招,非自用住宅稅率將從1.2%,提高到上限3.6%,財政部長張盛和認定自用住宅的定義,是夫妻自住限制只有一戶,但是婚前各自買的房子,則不用加稅,避免婚姻懲罰,只是讓想買第二戶房子的夫妻,痛批政府打房打錯人。

 

房仲人員:「採光從那邊抓進來,那間房間也會有採光。」

 

房仲經記人認真介紹,住在台北的吳小姐最近和先生商量,要在新北市中和公司附近購買第二戶房產,結果看到政府打房,要囤房民眾多繳稅,吳小姐無法接受。

 

怎麼算都不划算,吳小姐原本名下房產,只要繳1.2%4668元的稅金,加上第二戶稅金3600元,總共8200多元,但是根據新規定,第二戶屬於非自用住宅,最高要繳10800元,合計下來變成15000多元。

 

吳小姐:「覺得還滿委屈的,因為我們真的要自住,有這個需求那我是覺得,政府是不是在懲罰我們。」

 

吳小姐這麼生氣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新制通過後,夫妻自住限制一戶,但是婚前各有一戶房,則不用加稅,避免婚姻懲罰,至於買給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和成年子女,算自住,旁系則算非自住,總共影響40萬戶。

 

吳小姐:「要我們先離婚再結婚嗎,還是要更積極的方式,那我覺得最受害的,最大是我們。」

 

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現階段大家都是用戶籍,設籍之後申報自用住宅,其實經常是實際狀況,跟名目狀況是不同情形,如果說這裡面,是一切合情合理,真的是居住事實和需要,那我覺得政府也未必過度限制。」

 

學者和民眾認為新制不符合現實,尤其夫妻如果兩地工作,各自買房也要被課囤房稅,難怪連學者都認為,這回打房出招已經傷及無辜。

 

(轉自yahoo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