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節到來,綜合所得稅各類申報項目之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者,可以分為「售屋」、「購屋」、「出租屋」、「承租屋」4大類,專家建議,民眾只要了解稅法相關規定、蒐集相關不動產節稅資訊,並備妥所需證明文件,就能為自己規劃最划算的繳稅方式。
5月1日起至5月31日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間,房仲專家表示,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取得成本」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房貸利息 可列舉扣除
在去年有售屋者,今年5月報稅時優先採核實認定方式申報,對於無法舉證買價的房屋,則可採標準認定的申報方式節稅;但若出售的房屋是位於雙北市8000萬元以上的豪宅,還有雙北市以外縣市5000萬元以上的豪宅,且無法舉證買進成本,則依實際銷售價格的15%做為售屋所得,然後用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分配。
而有向金融機構借貸的購屋族,其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元,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包租公支出 亦可詳列
至於包租公、包租婆的報稅問題,可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申報;或採用列舉扣除方式,提出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等合理支出費用,而租屋族也別忘記,只要是自住使用,且未申報購屋借款利息,一年擁有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而近來雙張會針對健全房市提出的幾點方案,1是分自住及、非自住來課稅,2是朝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努力,3是鼓勵愛心房東減稅。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一般住宅房屋稅都不超過5000元,假設從1.2%增加到3.6%的級距,單戶稅額年增近萬元,對小投資客來說應有嚇阻作用,但囤房的定義認定不易,如何精準有效抑制囤房,降低空屋現象,將成為接下來的核心議題。
實價課稅 未來趨勢
太平洋房屋顧問李季鴻表示,政府其實從3個方面陸續著手改革房地產的稅制,首先以奢侈稅管制短期炒作,提高投機的成本,再透過調高公告現值,和囤房稅等持有成本,最後,雙張會中所提到的重點,在於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使得交易之所得予以課稅,落實有所得有稅負,以達到所謂租稅公平之目的,民眾應密切注意相關政策之走向,長遠來看,實價課稅是最公平的,針對透過不動產交易買賣獲利課稅,透過提高買賣成本、降低利潤,讓投機族群逐漸退場。
(轉自yahoo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