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3/07確保地表吸水 建蔽率降1成

新北市都市計畫大變革,自5月1日起,全市建蔽率將全面調降10%,解決透水不足問題;基地面積1815坪以上須達到「銀級」綠建築標準;另外,為解決商業區、住宅區混用問題,未來將要求建商繳納每坪10萬元保證金,管制6年,違規使用將全數沒收。

 

新北市城鄉局代理局長邱敬斌指出,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從民國99年擬定後,歷經多次公聽會、法規會,並送交內政部審核,今年2月7日行政院准予備案,預定5月1日新法上路。

 

未來新北市無論是住宅區、商業區,全部建蔽率調降10%,且要求法定空間保留80%的透水面積,藉此吸附表面逕流,增加蓄水、減少淹水的機率。

 

其次,樓地板面積9000坪、基地面積1815坪以上者,必須達到「銀級」綠建築標準,如果能達到黃金級、鑽石級者,將給予3到6%的容積獎勵。

 

邱敬斌說,新北市商業區容積率440%,住宅區容積率300%,但因採負面表列,未明文禁止商業區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因此,建商利用商業區的高容積率蓋成住宅後出售,衍生許多糾紛。

 

為回歸商業型態,將要求商業區至少要140%容積當商業區使用,將比照工業住宅模式,要求建商繳納公告現值的45%當保證金,每坪約10萬元,管制時間6年,一旦違規,將全數沒收。

 

其他如基地保水的容積獎勵將全面取消;高氯離子住宅(海砂屋)重建者,可望維持原有建蔽率;公益空間的容積獎勵為20%,項目包括老人活動設施、社會住宅、機關辦公等。

 

邱敬斌說,這些容積都將在內政部訂定的獎勵上限內,也就是都更地區90%(50%容積獎勵加上40%的容積移轉)、非都更地區50%(20%的容積獎勵加上30%的容積移轉)。

 

(轉自yahoo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