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了千萬元買新店某山坡地住宅,交屋後才發現整個社區被列管,憤而向消保官投訴,經協調後,房仲同意退回仲介費。
消保官陳世欽指出,陳姓男子去年花新台幣1050萬元購買新店某大樓住宅,但交屋後才知道買到遭列管的山坡地住宅,憤而投訴。
他表示,消保官召開協商會議,陳男希望前屋主能將房屋買回,但是前屋主不願意買回,也未出席協商會議。仲介公司表示前屋主委託銷售時未說明是屬列管的山坡地住宅,以致仲介公司也不知情。
他說,經協商,仲介公司承認未善盡調查義務致使申訴人受有損害,願意退還全部仲介費用21萬元並與消費者達成和解。
他表示,山坡地住宅是否屬於被列管的山坡地社區,是為交易重大資訊,內政部新修訂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已將「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列為房屋所有人須說明事項。
他說,民眾買山坡地住宅時,應請屋主或建商(仲介)提供相關評估建議資料,如屋主不清楚自宅是否屬列管山坡地社區住宅,可向社區管委會詢問或向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申請相關評估建議資料。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