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政策提高房屋稅,以及讓賦稅更合理、公平,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在日前審議通過,將調高103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的標準單價、修正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的認定標準,由以「棟」認定改採按「戶」認定、調高捷運新蘆線及信義線周邊部分路段之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透過這些手段來提高房屋稅,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台北市房屋標準單價是民國70年起沿用至今,價格偏離現行房屋造價,以致房屋現值明顯偏低,造成持有不動產的租稅負擔失衡,不符合量能課稅的原則。
為覈實評定房屋稅標準價格,因此參採地政局、都市更新處及建管處等相關建築物造價,增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表,作為評定房屋現值及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適用於103年7月1日以後新、增、改建完成的房屋(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作為認定時點)。據估計,每坪單價從先前的不到1萬元,提升到近3萬元。
黃素津表示,粗估新建房屋件數約7,000件,每戶平均稅額增幅約1.6倍,北市每年可增約3億元稅收。
另外,稅捐處指出,先前對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即豪宅稅)的認定要件,是採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週全等八大標準,並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元以上,且每坪單價100萬元以上或每戶面積80坪以上,每棟房屋符合上述要件的戶數達70%以上的,則整棟內都要課豪宅稅。
修正後規定,房地產總價在8千萬元以上,且建物所有權登記面積達80坪以上或每坪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得參酌八大標準,按戶認定。
黃素津表示,先前採「棟」標準課徵豪宅稅,同棟面積及房屋總價未達標準的小坪數房屋也列為對象;修訂之後,部分大坪數房屋,雖分散在其它未列為豪宅「棟」內,但,符合房地總價等認定標準,卻不用課徵,若按「戶」的標準,就要課稅。
這部分,稅捐處估,預計將可多徵到300戶、多徵2,300萬。
最後,捷運新蘆、信義線開通帶動週邊商業繁榮及房價上漲,如永康商圈、公館商圈、美麗華商圈、饒河街夜市、南港經貿園區、內湖科技園區、豪宅建案林立區,原適用路段率偏低等路段,因此參考台北市行政區102年土地公告現值漲幅的概況,作局部調整。估計將有6萬6千戶房屋受到影響,下年度之房屋稅將會增加,平均增幅約為9%,約可多徵1億元。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