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日表示,「以房養老」政策預定明年初即將試辦,目前傾向採「年金制」─即讓老人每個月領取固定年金,由政府提撥到其帳戶內;擁有價值一千萬房子的老人,每個月年金可領二萬元以上。官員表示,如果比照國外作法,反向房貸的貸款成數,將會比房貸的貸款成數低,政府是反向房貸實際借款人,銀行僅為房貸代辦機構,無須承擔擔保品價格下跌所導致損失。
金管會官員表示,以房養老政策,係由內政部社會司規畫,未來將提撥一筆基金由銀行代辦,65歲以上、適用對象須無繼承人(無子女),擁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將房屋抵押給政府後,政府依房屋貸款金額,折算成20年或30年年金,每月將年金提撥到老人帳戶。
儘管反向房貸給付方式,分成一次給付型、年金(每月)支付型及信用額度型三種,但為避免老人在一次領到房貸金額後,馬上被子女等繼承人瓜分財產,內政部目前傾向採年金支付制。
內政部社會司也指出,基於照顧獨居老人的原則,「以房養老」措施,社會司傾向採取「公益型逆向抵押」年金制,也就是說,指定一家銀行專責辦理,以逆向貸款方式撥付年金,老人餘命若超出原預估,多出費用由政府補貼。
「一次給付、信用額度型,內政部並未討論過,而且基於老人長期照護考量,較不傾向採取一次給付方式。」社會司官員說,內政部初步條件規畫與金管會看法相同,目前規畫於民國101年,在都會區先受理100人申請試辦。
至於年金給付方式,依老人餘命估算有所不同,據瞭解,學界曾建議的65至70歲,以房價5成估算,70至75歲以房價5成5估算,80歲以上以6成估算,以此類推的方案,較獲內政部青睞。學者指出,若以台北巿一戶1000萬房子估算,一位70歲老人,每月應可領取2萬以上年金。平均而言,應該是每個月可領1到2萬元左右。
官員說,以房養老政策明年上路後,初期將先選在都會區試辦,房貸成數將低於一般房貸成數,至於貸款人資格條件,例如年齡、領取退休給付最低下限、有無扶養親屬,以及房屋屋齡、區段等,目前內政部都還在研議。
(轉自yahoo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