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新修正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五月上路,但消基會委員林旺根昨日指出,新上路 的「房屋契約範本」無法保障消費者,因為消基會常接獲消費者投訴,買屋成交後才發現是海砂屋或凶宅,或是漏水、壁癌問題常發生,依政府日前通過的「房屋契 約範本」根本無法得到保障,有時受到賣方或仲介隱瞞,無法完全掌握資訊,常有人花了大錢買到劣質屋。
消基會昨天呼籲,「房屋契約範本」應該把適用人從原本的建商擴大到消費者之間的房屋買賣活動,並修正範本內容,讓房屋資訊更完整。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目前依消保法定義,修正案適用對象只針對「有消費關係」的業者與消費者,對於一般經由仲介的交易,由於賣方不是業者則不受拘束,要是一旦發生糾紛,買方只能循民事訴訟程序自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