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1/24豪宅實價課稅,3億帝寶稅收多4.6倍

>去年台北帝寶豪宅,成交價再飆新高,一戶就要3到4億元,有些投資客轉賣,獲利超過一億元,但繳交的所得稅卻只有100多萬,財政部認為,這些豪宅賣家,賺得多、繳的稅太少,因此從今年開始,改變豪宅課稅標準,台北市、新北市售價8千萬以上豪宅,如果「無法舉證」原本的購屋成本,就要按照房屋實際收入的15%來計算所得,如果以一戶3億元的帝寶來換算,以前賣房所得,只要交150多萬元的稅,現在得繳720萬元,雖然多了4.6倍,但也有房仲業者認為,豪宅實價課稅,對一般飆高的房價,不會有抑制作用。> >

 

藝人小S住在帝寶豪宅,如果現在賣,沒有提供房屋成本,那要繳交的所得稅,就會從原本100多萬變成700多萬元,財政部新增「豪宅條款」,台北市、新北市售價超過8000萬以上,其他地區售價超過5000萬以上的房子,得按照房屋實際收入的15%來計算所得。

 

如果以台北市帝寶來說,以一戶成交價3億元換算,在以前只要用建物核定契價800萬,再乘以財產交易所得稅率48%,等於獲利384萬,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來計算,乘以40%,只要繳153.6萬元的稅。

 

但是現在,一樣是成交價3億元,如果不舉證,原本買到房屋的成本,就以賣出價格3億的4成建物比例換算,建物實際收入等於1億2000萬,再直接用15%,也就是1800萬當成建物所得,乘以40%後,得繳交的綜合所得稅高達720萬元,也就是說,房屋交易所得實價課稅後,以前只要繳153.6萬元的稅,現在得繳720萬元,多了4.6倍。

 

房仲公司房產顧問葉國華:「過去這樣的稅,基本上,政府是課不到稅的,這樣改變之後,讓稅率回歸到正常,我想大家會慎重地去豪宅投資這件事情。」

 

目前台北市跟新北市,超過8000萬元的豪宅大約有1萬戶,查稅,時間能往回追溯5年,等於這一萬戶過年5年內,如果有賣房所得申報不實,一旦被查出,無法提供賣屋成本,就會以賣屋所得的15%來計算,財政部強調,不是要打房,而是要健全房市,但有房仲認為,大部分投資客看準的都是千萬元左右,一般人還能勉強買得起的房子,新增豪宅稅,對飆高的房價,根本沒有作用。

 

(轉自yahooTV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