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1/21紅單交易逃稅 國稅局查獲首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自去年底積極查預售屋的「紅單」交易逃漏稅,已在北部地區查獲首例。

 

北區國稅局指出,自去年102年11月起即開始瞭解預售屋紅單案件的交易型態,透過建商、代銷商、房屋買賣仲介業、各縣市政府、網路、報載等管道蒐集資料,並輔以相關資金流程查核交易情形,追查紅單交易逃漏稅。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依媒體報導,某建案2日內銷售一空的消息,請代銷公司提供紅單資料後,即查獲有紅單出售,產生交易所得新台幣20萬元,但未申報。

 

另一案例是,新莊稽徵所接獲檢舉的轉讓紅單賺取暴利個案,經查核,有納稅義務人於民國100年支付給代銷公司70萬元,取得優先承購預售屋權利(紅單),同年再以340萬元轉讓。

 

國稅局表示,案例要罰,但尚未核定罰多少。

 

「紅單」是指預售屋接待中心使用的「購屋預約單」,通常投資客只要在預售屋正式開賣前(即預售屋買賣的潛銷期間),給付少額的訂金取得預約單,就可取得優先承購權;等到預售屋正式開賣後,建設公司調高房屋售價,有預約單者就可以較低價格購得房屋,所以「紅單」的需求日增,轉手價差水漲船高。

 

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為維護租稅公平,查核預售屋及鉅額房地交易案件已列為財政部專案查核重點項目。自103年度「紅單」交易案件都列為專案查核,個人如有買賣預售屋或紅單,應確實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以前如有這類所得未申報者,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補繳及加計利息,否則一經查獲,除須補稅外還要受罰。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