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0/09/26土地徵收 公會:真市價難出現

總統馬英九提出土地以市價徵收政策目標,但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批評,行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未納入市價查估由第三人執行,真正市價很難出現。


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諶表示,徵收者與被徵收人是交易相對人,因此查估徵收價格由公正第三人執行才能杜絕爭議,如果需地、徵收、查估機關、異議處理都在政府,仍是球員兼裁判。


陳諶指出,歐美先進國家、日本和中國大陸都由不動產估價師擔任市價查估的公正第三人,台灣政府則以估價師人數太少、估價師可能慷他人之慨圖利民眾、估價師無法配合編列預算時間需要等理由,不願引入民間估價機制。


陳諶反駁,上述都不是真正的理由,政府真正的理由是擔心「hold不住」估價結果。於是修法草案換湯不換藥,修了文字,沒修心態,真正市價很難出現。他呼籲國會兩黨在審查修正草案時體會民意需要。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公布「建立公平正義的土地徵收制度」說帖,提出修法建議,主張不僅土地,地上物也應按市價補償。


說帖並指出,現行各縣市有各自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補償標準和查估方法出現一國多制,政府應遵循不動產估價師法授權的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對於建築改良物的重建價格覈實估價,並扣除折舊計算殘值,以確保地上物查估補償的客觀公正性。

 

(轉自yahoo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