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5/07房客族租屋 節稅有撇步

房價偏高,讓一般初入社會者或學生都選擇租屋,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都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的列舉扣除額,對於租屋族不無小補。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即可以申報租金支出。

 

但是必須留意,申報的前提是租屋是「自住」,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舉例來說,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5,000元來講,一年下來房租支出也有18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79,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5%的級距,這樣便可以產生(120,000∼79,000)x 5%=2,050元的節稅效果。

 

陳俊宏指出,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

 

但如果前半年租屋、後半年已買房,並有購屋借款利息,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至於賺取房租投資報酬率的包租公或包租婆,常常因為麻煩,選擇不申報,不過,房仲業也表示,但是若房客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已申報「租金支出」,房東不申報租金收入就於逃漏稅,所以,房東仍及早申報或者因應,免得遭罰。

 

陳俊宏表示,房東若沒有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申報即可(可扣除43%的必要費用)。

 

若是當年度有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可以逐項提出證明,即可以用列舉扣除額,這些費用可以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只要備妥憑證即可。

 

專家表示,房東究竟要採那一種方式申報可先行核算,必要費用是否可以超過租金收入的43%,若可以超過,即可以選擇採列舉扣除額方式來申報租金所得。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