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3/02/15預售屋簽約30天內須申報

為遏止預售屋炒風,內政部擬修法將現行預售屋「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才需登錄,改為比照成屋「買賣契約簽訂後」30日內須申報,讓預售屋價格全面「陽光化」。不過昨天召開的「不動產成交實價登錄通盤檢討會議」討論,遭到會場中建商與代銷業者強烈反對。

 

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2012年8月實施,規定成屋、中古屋買賣登記過戶30日內,必須申報登錄交易房價,但預售屋僅需完銷後結案後整批登錄行情。實施至今1年半,統計成屋實價揭露率已高達8成5以上,但預售屋揭露率卻僅只1成,遭外界屢屢批評預售屋是市場行情透明的死角,助長預售屋價格胡亂炒作、甚至「紅單」也可以拿來哄抬價格。

 

建商、代銷業強烈反對

內政部進行不動產實價登錄通盤檢討,研議把預售屋納入買賣契約簽訂後30天內必須申報範圍。昨天開會邀集產官學界同場討論,現場學者多表示預售屋納入可更即時、透明反映房價,但與會的建商、代銷業者群起反對,強調「執行上有困難」、「自建部分不容易查核」等。

 

內政部副司長王靚琇表示,由於各方意見兩極,下周會再繼續邀集不同的各方代表,持續聽取意見。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強調「早該做了」,過去僅規範成屋30天內,預售屋要等完銷或結案才需登錄。「那請問,甚麼叫結案?剩下1戶不賣是不是沒有結案不需申報!」

 

張金鶚直指,預售屋是房價的領導著,建商靠著銷售宣傳做多,且常常炒作賣掉多少戶,創造「假的行情」。

 

更即時、透明反映房價

淡江大學產經系教授莊孟翰則持審慎態度:「政府實施前一定要先想清楚,免的落到像《地政士法》覆議一樣,被人罵翻天。」他認為,把預售屋納入確實可以做到「資訊透明」,但是必須考慮,預售屋興建完成有一段時間,會受到「景氣好壞」影響。

 

簡單地說,現在簽約的價格,未必會跟正式交屋時的價格是一樣的。

 

莊孟翰補充,假設景氣好房價攀升,建商不能加價這還好,但萬一景氣不佳,要交屋時房價大跌,消費者可能因此不願交屋,實價登錄後也會影響建商承諾的貸款成數。

 

從事資訊業、有意買房的新北市民眾鄭先生支持說,預售屋房價都是賣方在喊,很擔心買貴了。「如果可以查到預售屋實際價格,會讓我們比較放心。」

 

(轉自yahoo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