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的張連池住在台中市大甲區(當時為台中縣)南北三路50多年,因房屋老舊想要翻修申請不到建照,才發現住家地目竟是「墓地」,且陳情20年都無法變更地目,讓他很無奈;台中市地政局長曾國鈞昨表示,只要不涉及圖利他人,在不違法情形下,會設法便民利民。
張連池說,50多年前,他和太太在南北三路向人購買100多坪土地,興建房屋居住,並開設碾米廠及雜貨鋪,一直到民國82年,因為房屋老舊漏雨,想要翻修,向前台中縣政府申請建照,才發現住家竟是墓地,無法申請建照。
附近土地並無墓園
張連池說,住家附近土地從未埋過死人,也無墓園,因他和太太不識字,所以當時買地,也不了解為何地目是墓地,20年來他透過不同管道陳情,都未獲善意回應,因房子隨時有倒塌危險,子孫紛紛搬離,只剩他和老伴繼續住在破房子裡。
不識字 買到多筆墓地
市議員吳敏濟表示,張連池擁有大甲區甲農段多筆土地,除其中一筆為建地外,其餘皆為墓地,附近還有多戶民眾也有相同情形,但這些土地都沒有埋葬屍骨,也無墓園,不知當初地目為何是墓地?
吳敏濟指出,早期在非都市計畫區興建房屋,不需申請建照,加上居民不識字等,根本不知自己買的是墓地,但居民皆有長期實際居住的事實,政府應通盤檢討,開放變更地目,讓民眾翻修、重建。
屋蓋墓地 風水無礙
風水師莊進旺表示,房子興建在墓地,地目為墓地,就風水而言並無大礙,主要看個人,若是不適合的人,一天也住不了,但有人就是住一輩子也沒問題。
(轉自yahoo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