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和高房貸讓很多家庭在主要經濟來源一旦意外過時,每個月的房貸壓得家人透不過氣,進而使大部分房子被法拍或屋主須忍痛賤價賣房,房仲業表示,不管是買屋或換屋,都要留意財務規畫,「335法則」可以作為買房的重要參考。
針對買房「335法則」,東森房屋不動產趨勢中心副總經理黃淑苓表示,就是指自備款3成、每月房貸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房價不超過年收入的5倍等3大原則來做參考,如此規畫才不致於影響流動性。
因為買房或者換屋都不如想像容易,需要多預留時間以及資金,黃淑苓表示,如找屋、看屋約需兩個月、買賣過戶流程約一個月,裝修約兩個月、最後的搬遷、擇日、買家具也要花上一個月,至少預留半年時間準備會較充裕。
陳小姐3年前買了預售屋已完工正準備交屋,由於不想揹高額房貸,因此趁交屋前賣舊居,很幸運地也順利出售,設計師告訴她,新屋裝潢時間約3個月,於是她向買方談妥3個月後交屋,然而新居裝潢一直不順,裝潢工程一再延誤,讓她只得緊急先租房,等待新居裝潢完工。
房仲業表示,上述例子只是小case,因為這位陳小姐只要租房等待新居裝潢好就行,但有些換屋者在換屋過程一直不順,因舊居無法順利出售,也被高額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就得便宜賣房,若資金不是很充足,還是應以「先賣後買」較穩健。
除了「335原則」,也有理財專家以租金負擔估算買房能力,住商不動產企劃室主任徐佳馨表示,以每個月負擔的租金視為未來每個月支付貸款的金額,即可依此計算出貸款金額。
假設房租為2.5萬元,銀行貸款利率為2%,貸款7成,若只是每個月付利息,約可以購買2,000萬元的房子,貸款1,400萬元;但若要每個月要還本金的話,2.5萬元最多只能貸500萬元。
徐佳馨說,年輕族群在購屋時往往重感覺,預算一加再加,忽略自身還款能力,或是選擇高總價,低自備款的房屋(如百分百房貸、買屋頭期款可刷卡分期等),並且擴張信用,在現今銀行貸款多有寬限期的優渥條件下,一開始還款輕鬆,卻容易不知不覺為自身財務埋下不定時炸彈。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