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102/01/31捐地換容積 設落日條款

營建署長葉世文昨(30)日表示,營建署正在修訂容積移轉辦法等規定,捐地換容積的管道未來將落日,屆時建商想增加建物容積,只能向政府購買,簡單講就是由政府做莊,讓容積移轉的好處由全體國人共享。

 

葉世文在年度記者會上針對容積獎勵、容積移轉的修正方向做了上述表示。他指出,現行建商建屋要增加建物容積(容積移入)大致上是循兩種管道,一是向民間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給地方政府以換取容積;另外也可以直接向政府購買。

 

葉世文表示,過去有些建商用很低的價格買下公共設施保留地,然後捐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外界經常批評這當中有暴利,因此內政部本次決定讓這項措施在一定期間後落日。葉世文說:「未來要買這類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以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不會再那麼便宜了。」

 

至於容積移入不同的地區,價格是否相同?葉世文說,當然不同,未來政府出售容積會訂出一套價格公式,出售容積所獲得的收入也將存入地方政府所設的基金,用以解決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財源不足的問題。

 

內政部官員表示,容積之所以能增加,是經濟發展、公共建設開發創造出來的,並非地主或建商創造的,讓捐地換容積的作法落日,由政府直接出售容積,可以讓容積移轉所創造的好處由全體國人共享。

 

葉世文表示,現行容積移入「雙軌制」的作法,隨著修改容積移轉辦法等相關規定後,捐地換容積將被堵住,未來只有政府能賣容積,簡單講就是由政府做莊。

 

這項容積移轉的改革目前進度如何?葉世文表示,已完成研議,但還沒報到行政院,捐地換容積的作法何時落日?還要再協商,未來將由行政院做政策決定。

 

未來容積移入的成本增加,是否會造成房價上漲?葉世文表示:「建商得考慮市場的需求,如果漲了賣不出去,他們會調漲嗎?」

 

(轉自yahoo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