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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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今年初上路,引發去年底的購屋和換屋潮,台灣房屋發現,2015年趕交屋最值得注意的族群之一莫過二等親交易來進行節稅,另一方面,根據全國不動產店頭回報,也有部分賠售案件,苦撐至房地合一上路後才出場,也就是說,並非所有屋主都擔憂房地合一,還是有不同狀況下的屋主透過房地合一稅政策減少損失。
台灣房屋舉例,若在2015年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共800萬元,贈與3000萬元的房產,2年後同樣以3000萬出售,不須使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所謂舊制),繳交約26-230萬元(個人所得稅率5%-45%);但若到了2016年才做贈與,2年後想賣房,繳交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可能高達400萬元,最高有15倍的稅差。
根據全國不動產店頭回報,近期在南港內湖地區出現部分賠售案件,這個案件是小坪數的中古屋公寓,屋主在2014年12月以825萬元買進,但因為資金周轉不當,房地合一上路前就想盡快脫手,但又擔心會被課徵奢侈稅,一頭牛剝兩層皮,損失加倍,因此苦撐至房地合一上路,確定新制有獲利才課稅後,以790萬元,小賠35萬元出售。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勻說明,若以奢侈稅來看,上述案件持有不到2年課徵10%稅率,賠錢出售也得要課79萬元左右,但以新制計算,有獲利才課稅,這個案件賠售即免納稅。
信義房屋則指出,為了避免日後房地合一的重稅成本,有些節稅或者贈與的需求趕在房地合一上路前完成,透過買賣的方式有機會適用土增稅相關的優惠稅率,以買賣代替贈與也可避免成本被低估,造成日後轉售可能出現的大額房地合一稅。
因此,去年底出現節稅交易潮,統計去年前3季北市的實價登錄中,約有12%屬於親友等關係人交易,到了第4季北市實價登錄中,更有高達21%屬於親友關係人交易,單季交易量幾乎等同前3季總計的交易量。
另外,住商不動產也指出,有案例是屋主買進淡水預售屋,但因建商在去年年底交屋,在擔心房地合一上路後賣不掉,所以幾乎是平轉趕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