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23/06/26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業經內政部於112年6月21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736號令訂定發布,訂定規定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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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
附件2-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202637363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