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21/05/28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
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原開業執照或證書(證明)有效期限為110年5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者,
得免經申請程序繼續合法執業;
另有關不動產專業人員相關訓練課程,亦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