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20/05/27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檔案下載(109071函附件-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90262665號函.pdf)
水電減免適用期間,自109年3月1日之同年9月30日止。
詳情可參閱水電公司網站紓困專區之Q&A(http://www.water.gov.tw、http://www.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