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20/04/24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內政部】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
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原開業執照或證書(證明)有效期限為
109年4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者,
得免經申請程序繼續合法執業1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檔案下載:檔案下載(109056函各會員公會附件(轉知營業員證明放寬延期換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