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9/02/15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
業經本府於108年1月24日以高市府消預字第10800056100號令修正發布,
如需本條例,請至高雄市政府電子
公報資訊網(https://bulletin.kcg.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詳如附件:
一、地政局公文:檔案下載(公文.pdf)
二、條 文:檔案下載(火災預防條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