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8/03/28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內政部督促公會所屬會員於營業處所
明顯處張貼合法業者識別貼紙乙案
詳如附件:檔案下載(內政部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