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7/08/02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宣導文】業者不得以不動產經紀業名義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且不得揭示「免費估價」用語
.詳如附件:檔案下載(公文.pdf)、檔案下載(內政部函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