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7/01/11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第13點有關「接通自來水、電力管線及達成內線瓦斯管線可接通狀態所必要之相關費用」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105年12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1050084707號令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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