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6/07/05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有關「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內政部於105年6月23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4號公告修正發布,公告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惠請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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