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態度保留 擬改推容積儲存庫
2013/05/22
相關法令不明 雙北台南暫不實施
【經濟日報/記者麥育瑋、宋健生、吳秉鍇/綜合報導】
針對高雄「容積銀行」即將上路,其餘四都多持保留態度,最早有行動的台中市政府,考量相關法令未明,冒然實施有不少疑慮,決定改採「容積儲存庫」來替代。
台中市都發局長何肇喜表示,規劃中的容積儲存庫,就像一座「大水庫」,未來包括道路、公園、兒童樂園、停車場、市定老樹、歷史文化建築或文化景觀等都可納入,初估這些可移轉的容積,市值超過1,500億元。
台南市都發局長吳欣修指出,市政府正全面檢討各行政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預計最快今年底出爐。他說,未來台南可能朝向部分繳錢、部分繳地作法研議。
台北市官員指出,容積移轉在台北市牽涉利益龐大,且容積銀行缺乏統一定義,仍須研議,加上現有制度已規範台北市容積移轉方式,因此台北市政府對於設置容積銀行,持審慎保留態度。
新北市官員也說,高雄市以公告現值來作標準,與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中,規定代金金額要找三家估價業者來估價的精神有所不同。
容積銀行
【經濟日報/林政鋒】
「容積銀行」就是儲存建物容積的概念,未來重要公共建設周圍,像是捷運沿線,若透過都市計劃變更提高容積,多出來的容積就存進「容積銀行」中,再轉售給建商或地主,進行容積移轉。
高市都發局主秘李怡德說,多出來的容積稱為「增額容積」,內政部正在制定「增額容積出售辦法」,高市領先全國執行「容積銀行」,不過,未來中央版本出爐後,將會改成以內政部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