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要在民宅申請合法的電梯,單是請建築師簽證,就是一筆可觀的支出,再加上切割樓板、申請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等;至於沒有申請許可,將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處6至30萬元罰鍰。
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廣告物管理科長葉宗衡說,民宅設置電梯時,絕對要切割樓板與部份建築物本體,萬一切到結構樑柱,後果可能很嚴重,因此設置樓梯必須找建築師簽證,還要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
他指出,申請許可後有2項程序,要先審圖,核准後再進入檢查的階段。檢查有2種,包括電梯的檢查,以及竣工之後整個建築物的檢查。至於花費?他說,要看電梯的載重量,重量愈高花費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