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政院通過囤房稅2.0 粗估囤房族每戶增稅逾4,000元

房市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房市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2023/09/21 19:32:53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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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調升非自住住家稅率(囤房稅率),粗估囤房族每戶平均加稅逾4,000元。此外也新增信託防弊條款,並授權地方政府可視情況針對商辦等「非住家房屋」訂定差別稅率,給予地方更多武器,促使未有效使用房屋釋出。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囤房稅2.0草案,針對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調升稅率到2%至4.8%,且要求地方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另外對於全國單一自住且排除豪宅者,稅率可從現行1.2%降至1%。

 

受此次修法調升稅率影響而加稅的族群(以囤房族為主),約有89萬戶至128萬戶,合計增稅45億元至55億元,換算下來,每位囤房族平均加稅4,300元至5,000元左右。不過實際仍須視地方稅率設計、個人房屋使用情形而定。

 

除強制地方針對「非自住住家」訂定囤房稅外,財政部修法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非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這部分雖非強制,但卻是給予地方更多武器,可因地制宜運用。

 

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非住家用房屋包含營業用及非住非營。營業用房屋像是商辦,法定稅率為3%至5%,目前全國22縣市皆以最低稅率3%課徵;非住非營則是供人民團體使用,法定稅率為1.5%至2.5%,目前各縣市皆為單一稅率1.5%或2%不等。

 

宋秀玲指出,這項修法是想提醒地方政府,還有這項政策工具可使用,實務上若發現非住家用房屋,也有囤積居奇、未有效運用情況,縣市政府也能祭出差別稅率。

 

另外,今日行政院會通過版本新增信託防弊條款,為避免大戶規避囤房稅,財政部再上一道鎖,規定信託房屋應改歸戶委託人,併入委託人戶數計算;確定他益信託房屋則歸戶屬受益人。

 

舉例而言,甲君持有十戶非自住住家房屋,其中八戶信託給乙君,受益人為自己,此時在計算房屋稅時,信託的八戶仍要歸在甲君名下,以持有非自住十戶稅率課稅。

 

另外政院草案在立法說明欄位中,也參考地方政府實施囤房稅經驗,未來財政部訂定持有戶數認定相關子法時,可望排除公有房屋、勞工宿舍及停車位。